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 号,以下简称《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考核指标》)以及省市关于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年度工作安排,我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检查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第四季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考核指标》以及我市政府网站考核相关工作要求,我局对除市政府门户网站外的53家政府网站进行了全覆盖检查。从检查结果看,网站总体合格率为92.4%,凯发K8一触即发大部分单位能够较好地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及我市工作部署,认真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以及政府网站工作各项要求,对照最新检查指标结合网站迁移后存在的问题持续进行整改优化,运维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同时,进一步畅通网络问政渠道,留言办理答复时效和质量逐步提高。
从本次检查结果看,各单位在信息发布审核、错误使用外链等方面问题较为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分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全市政府网站集约至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以来,省政府办公厅和我市多次下发通知强调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但从本季度检查结果看,仍有部分市直部门网站存在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如:把“中国人民”错写成“中国入民”,“烈士”错写成“烈土”,“人民代表大会”错写成“人民代表大人”“人民代表大常”,“党的十九大”错误表述为“党十九大”等。
(二)部分网站存在不良链接。部分单位未定期排查并及时处理不更新栏目问题,导致网站存在栏目未及时更新的情况。此外,部分区政府门户网站对政策文件的解读形式单一,以图表图解、音视频或动漫等形式解读比例偏低。部分单位网络安全防护和日常检查工作不到位,网站存在不良链接,一定程度造成不良影响。
(三)部分网站各项功能有待完善。检查发现,个别门户网站尚未实现互动模块与办事模块的一号登录功能。另外,部分单位网站栏目标签缺失或重复。
本次通报的问题为季度抽查和日常监测中发现的国家明确要求整改的问题,相关报告已点对点发送至各单位,问题将纳入年底绩效考核。
(一)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安全运行。请各区、各部门始终把建设摆在政府网站工作的首要位置,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年底将至,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网站内容安全,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所发布的信息要先审后发,充分利用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信息发布纠错功能,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核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及时、合法、完整、准确,坚决杜绝因信息内容不当和网络安全事件等引发负面舆情。
(二)进一步发挥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及互动交流实效,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稳定有序发展。各区、各部门应从偏重信息发布向推动公开、互动、办事三位一体均衡发展转变,从用户角度出发,以方便好用为目标,不断优化完善网站各项功能服务,提升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一是围绕社会公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加大对疫情防控、“六稳”“六保”、双区建设、先行示范、营商环境等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力度,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不断增强获得感和满意度。二是健全网民互动交流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留言办理质效。同时,就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建设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科学设置主题,主动开展意见征集和在线调查,切实听、汇民智、解民忧、聚民心,实现政民良性互动,为推进政府工作夯实群众基础。三是继续强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推动网站规范统一管理和数据集享,提供便捷高效的一体化在线服务。
(三)进一步强化政府网站日常监管,整合优化网站功能凯时k8官网,提升政府网站服务水平。请各区、各部门网站主管单位认真履行政府网站主管责任,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考核指标》和《深圳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强本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力度,不断强化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查手段,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举一反三,切实提高建网、办网、管网的能力。各单位应在解决原有因网站迁移产生的问题基础上,充分依托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各项资源和基础应用,结合绩效考核要求及工作实际,凯发K8一触即发积极开展优化公共搜索、知识图谱构建、用户空间凯时k8官网、智能推送等创新性应用,把政府网站打造成汇聚政府网上数据、提供政府线上服务、助力政府网络治理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
对此次通报存在问题的政府网站,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同时,请各单位尽快适应新的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做好2020年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发布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国办要求确保于2021年1月31日前进行公开。